方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对调解员、聘任调解员的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1-08-20 17:38:16


方城县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对调解员、聘任调解员的培训计划》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现将我院《对调解员、聘任调解员的培训计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方城县人民法院

2021年820


方城县人民法院

关于对调解员、聘任调解员的

培 训 计 划

   为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和贯彻宣传《人民调解法》,根据《人民调解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切实增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县法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事调解员、聘任调解员培训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为主线,以开展法律服务“三进”、司法助理员岗位练兵为重点,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规范调解工作程序,使广大人民调解员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常用法规解答、调处一般民间纠纷,进而提高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

   二、培训对象

   调解员、聘任调解员以及人民陪审员。

   三、培训内容

1、区域矛盾纠纷特点分析及对策;

   2、《人民调解法》相关知识及调解文书制作;

   3、婚姻家庭常见矛盾纠纷化解实务;

   4、法律援助及相关法律常识。

   四、培训方式

   每年集中授课方式不少于10天;庭审观摩方式不少于7次;现场调解指导不少于20件;案例实践不少于30件。

   五、培训要求

   《一》培训活动要与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相结合。每次培训过程中,院党组将对《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进行部署,掀起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的高潮。

   (二)培训活动要与县法院开展法律服务“三进”相结合。要通过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法律服务“三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培训活动要与司法辅助人员岗位练兵活动相结合。参加培训调解员要认真观摩,从中汲取经验,提高工作中“说、讲、调”等各方面能力。

《四)培训活动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注重实效。为确保对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取得实效,授课人员要认真准备培训内容,调解员积极参加培训,做好听课笔记,力争最佳培训效果。


附件:方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对调解员、聘任调解员的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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