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屋儿媳强占 法院执行物归原主

发布时间:2013-11-19 10:36:59


    11月4日,浚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有效地化解了执行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董某夫妇与董某某、邢某夫妇系父子、婆媳关系,因家庭不和,双方矛盾日益加深。后董某夫妇因邢某占据住房致使二人不能回家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2013年2月2日,浚县法院判决被告邢某、董某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从原告董某夫妇的房屋内搬出,不得影响原告对房屋和院落的正常居住和使用。判决生效后,董某某夫妇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无奈之下,董某申请强制执行,并哭诉自己的房屋被侵占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要求法院尽快执行。

    办案过程中,执行干警认真分析,认为如果强制执行势必激化矛盾。于是,从双方当事人的亲情出发,本着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原则,对被执行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并威慑如再不自觉履行,法院会代其履行,并追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刑事责任。

    经过多次努力,邢某终于同意为老人腾出房屋搬出院落,并称以后要好好善待老人。10月6日,在执行干警的监督下,董某某、邢某夫妇将房屋的钥匙交给老人,老人终于有了自己的住所,也重获失去已久的亲情。

文章出处:http://www.hn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4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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