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上访”笑逐颜开送锦旗

  发布时间:2010-01-21 10:37:01




 

   1月18日上午,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门前响起一阵清脆的鞭炮声,随之一年过六旬的农民拿着两面锦旗,喜笑颜开的来到法院院内,令人想不到的是,送锦旗的却是过去的老上访户张金保。

   原来,张金保与罗某、张某等四名被告为债务一案,经方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2006)方清民初字第14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罗某清偿原告张金保借款本金13000元及利息,被告张某等3人为连带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后,四被告人未如期履行义务,张金保于2007年3月23日向方城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于同日受理后进入执行程序。为躲债务,四名被执行人逃离他乡,下落不明。2007年4月,法院查明四被执行人除继承位于方城县广阳镇大李庄四组的楼房六间及院落一处外,别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张金保也不能提供其他财产信息。

   因此,张金保认为是法院故意包庇被执行人,便先后多次到省委政法委、省人大、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访。后经法院党组组织召开两次审委会,又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决定对被执行人的房产依法予以评估拍卖。2009年3月17日,首次拍卖流拍后,经降低保留价于2009年4月14日再次拍卖仍无人竟买而流拍,申请人张金保自愿同意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24000元接收被执行人的楼房六间及院落一处抵偿债务。但此处房子被执行人已将其租给他人正在使用,后法院执行人员及清河法庭的法官经过多次工作,仍查找不到被执行人下落,2010年1月5日,法院排除干扰,公正执法,组织40多名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的房屋强制搬迁,交由张金保所有。

   张金保在经历了整个拍卖,强制执行过程后,十分后悔他以往对法院及干警的误解和偏见,特别是还长期上访,遂采取送锦旗和感谢信的方式,表达他对法院的理解和感谢之情,于是,便把绣有“伸张正义,主持公道”,“秉公执法,勤政为民”的两面锦旗分别送给清河人民法庭和方城县法院。

责任编辑:cyj    

文章出处:南阳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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