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法院把18万赔偿款送到残疾农民工家中

发布时间:2013-06-06 09:17:41



方城法院副院长孔丽(左二)、民一庭庭长孙国举(左一)和办案法官把18万赔偿款送到残疾农民工家中

    在一起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经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庭前、庭中、庭后不厌其烦的调解,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方一次性向独树镇代岗村残疾农民工杨超支付各项赔偿款18万元。据悉,方城县法院高度重视涉及农民工纠纷的案件,去年以来所受理的涉及农民工案件20件已全部审结。

    6月3日,方城县法院副院长孔丽、民一庭庭长孙国举和办案法官把18万赔偿款送到残疾农民工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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