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牌手机在市场上走俏,仿冒机令人防不胜防,打工仔贪图便宜被骗走近万元。以倒腾手机买卖的张小合(化名),做了一单以假充真的生意,竟把自己拖进了监狱。
2012年11月29日,从许昌老家来郑州打工的朱某下车后,刚走出车站就被一名50多岁的老汉迎面拦住出售全新的苹果4S手机。碰巧朱某自己正打算更换手机,老汉告诉朱某他卖的苹果手机每部1200元,绝对保真,双方约定次日见面。第二天见面后,朱某才发现对方又换了个中年汉子。来人自称姓张,从旅行包里掏出一部手机,递给祝某验货,插卡、开机、页面显示正常,外观也和苹果4S手机一模一样。出卖人神秘兮兮地说,手机是通过富士康公司内部渠道按内部价拿的货,所以才会这么便宜。
朱某以为捡了个大便宜,决定多买几部带回家分给家人。他召集老乡赶紧东拼西凑了1万元钱,再次和卖手机的汉子联系见面,在二七区航海路与京广路交叉口,最终按照9800元的价格购买了9部苹果4S手机。回家后,朱某迫不及待地把新买的苹果手机逐个翻验,突然发现问题多多:按键不灵、做工粗糙……他赶紧借来朋友的真机对比,顿时恍然大悟:原来,他买来的都是徒有外表的高仿苹果手机。
不甘心就此被骗,朱某接连几天都去受骗的地点附近转悠,几天后终于发现了行骗的男子,随即报警,郑州市公安局二七第一分局民警将诈骗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经审讯,中年汉子名叫张小合,系豫西农民,在郑州做小买卖为生。2012年11月29日,一个老乡给他联系,说有人想买苹果手机,按照老乡提供的联系方式,张小合主动联系朱某,最终骗取了对方9800元。张小合在法庭上供述,“啥苹果手机,其实都是我从地摊儿上批来的仿真机,每部批发价190元。”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小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出售假冒的“苹果”手机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赔了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以诈骗罪判处张小合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涉案仿冒手机依法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