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法院“五式”措施预防和处理涉诉上访

  发布时间:2009-09-14 15:03:55


 

  方城县人民法院通过采取“五式”措施,预防和处理涉诉上访,已取得明显成效,受到上级法院及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与好评。   

亲情式服务,做好信访接待。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要求信访接待人员以对待自己亲人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方式、一样的态度接待信访群众,在信访工作室,配置空调、饮水机、电话等办公设施,坚持天天院长接待制度,做到热心、耐心、诚心,一声请坐相迎,一杯热茶相敬,一声再见相送,生人与熟人一样对待,本地当事人与外地当事人一样对待,有领导批示与无领导批示一样对待。对信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信访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拉网式排查,做好苗头案件处理。坚持“一户一档,因人定策,因案施策”的成熟做法,分类处理,区别对待。将民事审判庭、审监庭、执行局和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处理涉诉上访工作的重点,对执行积案、申诉案件和到纪检部门的上访户进行认真排查,全面梳理,并形成详尽的书面材料及时向上级法院和政法委报告;多次召开专题审委会,按照案件类型和处理的难度、复杂程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清理和确认,并明确包案领导、具体承办人。同时逐案分类建档,归纳分析到位。立案阶段不定期对一些群体性案件进行预测,及时向主管领导或审委会进行汇报,及时做好预案。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发现重复上访的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不再上访,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积极给予帮助。   

  地毯式督查,确保各级交办案件按要求办结。对各级领导交办案件按照来源、涉案部门、案件类别建立台帐,快登记、快批转、快办理、快反馈,承办人员人人签订稳控目标责任书,一把手亲自督办,每天逐案落实“四定一包”方案,逐案听取解决方案和工作措施,对实体有疑问的案件,重点是调整人员、调整思路、重新处理,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对依法不足以提起再审或立案的“瑕疵案”,认真纠正工作上、态度上、作风上的具体失误,给上访人一个合乎情理的答复;对那些诉求合理,但法无明文或政策规定不完善的,主动协调各方,建立救助机制,采取行政救济、社会援助、亲情帮扶等方法,解决实际困难;对无理缠诉闹访的,重点是法律教育、心理疏导、稳控到位;对正在程序中审理和执行的案件,重点是调整思路,组织力量,迅速结案。   

  高压式责任追究,给当事人明白答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作用,重大信访案件由信访办向纪检室备案,纪检部门通过主动介入,接访当事人,认为案件确有问题的,定期向院审判委员会汇报,审委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认,确有问题的,立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构不成违法违纪的,定期下发通报,对态度不端正、方法不得当等引起当事人合理怀疑等问题进行公示,使全体干警引以为诫,避免信访案件的发生。   

  联动式处理,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加强与县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对办理期限、办结率、办理效果实行量化管理。加强内部信息沟通,以党组会、审判委员会和案情介绍会为载体,及时通报有关案情,采取应对措施。

责任编辑:cyj    

文章出处:河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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