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法院成功为349户群众追回澡票款

发布时间:2013-04-26 15:47:56


    4月23日,经汤阴县人民法院多方努力,终为该县349名群众成功兑现了期盼已久的澡票款,不仅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化解了一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2009年春节前,汤阴县瓦岗乡程某在县城北大街无证经营“阳光洗浴中心”期间,预售了一部分大众澡票。春节后,程某突然将洗浴中心转让,导致秦某等349名群众手中的澡票无法使用。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秦某为代表的300多名妇女、老人群情激愤,到处上访告状,对辖区稳定形成了极大威胁,事态随时可能恶化。考虑到尽管每户的澡票款虽然不太多(多的一、两千元,少则四、五十元),但是涉及到的人数众多,年迈的老人、妇女多,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县委指示法院尽快通过司法途径妥善处理。该院立案后,迅速启动相关程序,送达传票、张贴公告、登记权利、指导当事人推选代表诉讼等,仅登记立案就花费了近一个月时间。2011年,该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令程某给付349名群众澡票款共计94715.30元。

    2012年,该案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找被执行人程某调查了解情况,程某拒绝配合执行,并且手机经常处于停机状态。2012年4月17日,经多方努力,法院找到被执行人,对其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之后又联系不上其本人。2012年6月6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执行线索,法院对其住房进行了调查,发现其住房系其妹购买。之后,法院为了给349名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院长王新芳多次召开案件专题研究会,商讨解决方案,并将案情及时向县委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县委主要领导也高度重视,并明确指示法院对事关民生的问题要竭尽全力、积极主动,妥善予以解决。根据县委要求,法院及时组织精干执行人员,组成执行专案组,密切注意查找被执行人。经过执行人员近一周时间不间断地调查摸排和蹲点守候,终于今年3月8日早上6时许,在当事人住处把被执行人堵在家中,依法对其进行了司法拘留。并经多方做工作,最终迫使其家属将执行款如数交到法院。

    为将执行款尽快如数发放到群众手中,执行局干警多次往返法院与银行兑换零钱,认真核对当事人身份,确保发放准确到位。同时聘请三名群众代表现场进行监督。经过近半个月的辛勤工作,目前,执行款已全部发放到位,受到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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