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方城县法院组织20多名干警在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合欣、执行局长崔东升的带领下,到方城县十里庙公墓,为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追记个人一等功的方城县法院原法警成浩扫墓,并敬献了花篮,还作了深深的三鞠躬。
据悉,成浩是2001年进入方城县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执行员、司法法警,2010年11月26日凌晨五点在配合执行一起案件时,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不幸以身殉职,年仅34岁。2003年至2005年,连续三年被方城县法院授予办案能手及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06年、2007年被南阳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授予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称号,2007年省委政法委、省高院授予成浩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被荣记个人三等功。
成浩因公殉职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南阳市委政法委书记常康,南阳中院院长庞景玉,方城县委书记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整理成浩同志的事迹,加以宣传,予以表彰。2011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追记个人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