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执行难,襄城县法院在执行实践中,不断创新执行方法和措施,在执行高压态势下建立了“说情风险担保制度”,变说情人为执行协助人,有效执结了一大批案件。
在执行中,对于上门说情者,法院领导和其他办案人员不再回避说情者,首先对其“洗脑”,让其学习上级法院及本院关于执行方面的有关通知和文件,从中让他们了解、理解法院执行难的现状和原因,寻求让其做被执行人的工作,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只要说情者愿意为被执行人提供担保,并出具了书面担保书,写明担保金额、担保财产和保证期限的,法院可对被执行人不采取人身强制措施,暂缓强制执行。其中,对在当地有较高威望的说情者,还可以采取信誉担保。对担保期限内仍不主动履行债务的,法院以原债务人与担保人为共同被执行人,采取坚决措施,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说情风险担保制度”不仅大大避免了法院执行员与被执行人的直接冲突,缓释了被执行人对法院的对抗情绪,通过说情者劝说及释法明理尽并自愿提供担保,增大了案件执结的可能性。据悉,2013年元月份以来,该院接受此类说情的案件有3件,均在担保期限内履行完毕,占本月执结案件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