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天里,在路上正常行驶的小客车居然被一辆摩托车给撞上了!事故发生之后,经相关部门鉴定,摩托车驾驶员刘某系醉酒驾驶。2月16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刘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2年7月17日下午,市民吴女士驾驶一辆小型客车途经市区莲城大道时,一辆同向行驶的摩托车突然失去控制,撞上了吴女士驾驶的小客车。随后,刘某被送到医院救治。摩托车驾驶员刘某被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刘某每100ml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8.8mg,属醉酒驾驶。
原来,当日中午,刘某与朋友聚会,一时高兴多喝了几杯。酒后刘某驾驶摩托车外出办事,由于酒精的作用,他感觉精神恍惚,渐渐失去了对摩托车的控制能力。在车流如潮的莲城大道上,刘某驾驶的摩托车就像脱缰的野马,一路狂奔,最终与吴女士驾驶的小客车发生了碰撞事故。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醉酒驾驶机动车会被判刑是每个驾驶员心知肚明的,但有些司机总是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尤其是一些摩托车驾驶员,总认为骑摩托车不比开汽车,喝点儿小酒无关紧要,事实上,正是这种心理导致了多起交通事故的发生。法官提醒市民,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饮酒或者醉酒驾驶,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