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调解化纠纷 和解结案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3-01-30 08:54:36


    2013年1月21日,在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申请执行人邵某激动地握住执行法官们的手说:“感谢你们!这下终于能过个踏实年了!” 至此,一起历时四年多因道路树木看护合同引发的纠纷在执行法官的倾力调解下以执行和解的方式圆满终结。

   25年前,邵某和唐河县祁仪乡祁仪村委约定,由其负责看护祁仪村路段的树木,到树木收益时,村委支付邵某30%的分成款。2005年树木已成材,即将砍伐,邵某要求参与收益分配,遭到拒绝,邵某诉至法院,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最终判决村委待树木实际出售后10日内按净收入向邵某支付30%的分成款。判决生效后,村委拒不履行,无奈之下,邵某到法院申请执行。

    唐河法院立案执行后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督促村委履行判决义务。但村委的负责人陈某称:“现在树木还在生长,没有采伐,村里也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故无款给付邵某”。尽管该案双方矛盾比较复杂,且经过四年多的纠纷双方矛盾累积较深,但考虑到申请人邵某是被申请人村委的群众,尽管调处难度大,但为了社会矛盾的彻底化解,执行法官们还是选择了尽量促进案件和解解决的办案方针。承办人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主动向院主管领导汇报案情,请求祁仪乡政府等部门协助沟通处理。眼看春节将近,为了双方当事人都过上一个安心年,法官们加快进度加大执行力度,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对邵某所看护的树木经过评估和拍卖,邵某按合同约定拿到了15150元树木收益款。由于案件的圆满和解,该案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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