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法院采取三项措施 贯彻“八项规定”

发布时间:2013-01-24 15:40:1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有关精神,河南省方城法院采取三项措施,以确保“八项规定”学习到位、贯彻到位、落实到位。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专门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最高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动员全院干警把司法作风建设作为事关法院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群众观念、践行为民宗旨。成立一把手院长任组长的司法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在“方城法院网”为全体院领导开通“院长信箱”,倾听群众意见;开设院长接访主题帖,以院长实名网上解答群众问题,做到件件有回复、件件有结果。

    二是细化工作措施。开展“三进”活动,进一步落实“一村一法官”“一校一法官”制度,组织干警走进村组、走进学校、走进企业,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利用“三点”服务群众,七个人民法庭在辖区乡镇、村委建立法官联系点、司法服务点和巡回审判点,深入一线化解纠纷,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推行“三简”制度,精简会议,一般性工作均通过党组会、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尽量开短会、开综合性会议;精简文件,不发无实质内容的文件,一般事项均通过电话、短信平台、电子邮箱通知;简化接待,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暂行规定》,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本院食堂就餐,严格限制陪同人员数量。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院“六项措施”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细化具体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大督查”机制和重点工作交督办机制,对重点工作落实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全天候督查,坚决杜绝执行不力、铺张浪费、作风粗暴、效率低下等影响法院发展、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完善定案把关、流程监控和错案追究制度,实现审判监督与廉政监督的无缝对接,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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