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法院真正成为农民工的“朋友”
发布时间:2013-01-23 08:54:04
图为2013年1月21日,一起涉及农民工的雇员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方城县法院副院长孔丽和办案法官孙宝峰的耐心调解,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被告方一次性支付方城县清河乡农民工王华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赔偿费用50万元。
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去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涉及农民工案件16件,已全部审结,真正做到了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农民工的充分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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