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了被执行人的门面房,强制执行了近400万,被执行人不仅没有产生其他不满想法,反而对法官积极为当事人尤其是农民工排忧解难的做法,专门写信谢法官。
“法院真是为我们当事人着想,我们要是再不配合,太对不住法官了”。12月18日,金水法院执行法官李安永的办公室里,被执行人送来了表扬信。
2004年,某置业公司将自己的工程承包给了某建筑公司。该建筑公司依约施工后,该置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其支付工程款。为此,该建筑公司将置业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后,判决置业公司支付给建筑公司工程款近400万元。
法院判决下来之后,由于双方争议大且矛盾过深,该置业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于是建筑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李安永认真阅读了案卷,了解到该案部分款项涉及到农民工工资,就暗下决心一定要尽快让农民工拿到钱。
李安永了解到此案是由于双方矛盾过深造成执行难,于是就想从调解双方的矛盾来着手解决此事。为此,李安永多次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进行调解,不厌其烦的劝说被执行人执行生效判决,尽早还款,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经过法官耐心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该置业公司付款给建筑公司320万。此外,该置业公司作出承诺,如果不按和解协议履行同意法院拍卖其房产。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和解协议到期后,被执行人未能履行。于是李安永果断将被执行人的400余平米的门面房予以评估拍卖,后按判决执行了近400万的执行款。建筑公司领到执行款后给农民工发放了拖欠已久的工资,农民工也十分感激法院,自发的跟着公司来到法院张贴了感谢信。
该置业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看着法院为解决纠纷做了大量的工作,觉得法院工作不容易,随后也给李安永送来了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