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明理促和解 强制执行树权威

发布时间:2012-12-18 14:55:12


    开封市龙亭区法院执行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不畏艰难,重拳出击,成功执结了吴某申请执行郭某物权保护纠纷案。严厉打击了抗拒执行的行为,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院依法审理  执行有理有据

    申请人吴某和被申请执行人郭某同为开封市龙亭区柳园口乡王周庄村村民,且相邻多年,因1.5米的土地权属发生纠纷,郭某一直阻止吴某修缮自家围墙。后郭某于2010年12月6日起诉至龙亭区人民法院。龙亭区人民法院查清事实后于2011年8月2日作出内容为吴某在修缮围墙时,郭某不得妨害的判决。郭某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1年12月18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郭某仍拒绝履行判决内容,继续非法干涉吴某修缮自家围墙。吴某被迫于2012年11月2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官耐心调解  当事人暴力抗法

    该案受理后,龙亭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前后6次到郭某家对其及其家人做工作,但郭某在未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坚持认为吴某占用了自己的宅基地,并在法官通知吴某修缮围墙时,伙同及其妻子、母亲极力阻挠吴某进行修缮,且多次阻碍法院结合当地派出所民警对本案的执行工作。11月29日,承办法官作最后一次努力,将郭某通知到院里尽量劝解其配合法院的工作,然而郭某态度强硬,声称决不让申请人吴某修缮围墙。12月12日,继续耐心反复做现场执行和解工作,但郭某及其家人态度强硬,依然我行我素,无视法律尊严。

    ◇依法强制执行  工作圆满结束

    为维护法律权威,龙亭区人民法院经研究决定本案对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便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上午8点30分,执行干警准时赶到执行地点待命。执行工作尚未开始就遭到郭某及其妻子的激烈阻扰,执行干警在极力劝说、释法析理仍无济于事后将其妻子带离现场,开始强制执行。在施工的过程中,两级法院领导和干警对郭某及其母亲进行了耐心的劝解、释法析理,以安抚其情绪。尽管烈日当头,干警们汗流浃背,但执行工作一直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上午11点30分,申请人吴某的围墙修缮完毕,本次执行工作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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