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方城县法院采取多种强有力的措施,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采取的主要措施是:经常组织干警深入学校、农村进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妇女儿童的依法维权意识。选择典型案件,深入农村、学校公开开庭,以案说法;到学校开办法制讲座,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专门合议庭,集中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主审,吸纳一些高素质的妇联干部、教育工作者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对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儿童妇女,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对强奸、侮辱妇女、强迫卖淫、拐卖妇女儿童等刑事犯罪,予以有力打击。对离婚、抚养纠纷案件,根据保护无过错方原则,充分尊重妇女儿童的合法意愿,在小孩抚养、财产分割、住房分配、经济帮助等方面依法给予照顾;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进一步提高少年审判质量和效率,积极探索“寓教于审”、“圆桌审判”等特色审判方式,确保矫治未成年罪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实效;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扎实开展审判延伸服务,建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完善与妇联、共青团、学校等单位的协作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各界资源,形成维权合力,提高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整体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