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调家务事 母女恩怨当庭化

发布时间:2012-10-22 08:55:06


    为了给丈夫治病,吴某向女儿李某借了9000元钱,今年10月份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母亲还钱。封丘法院鲁岗法庭从情理、法理的角度巧做调解工作,案件一天调解并已实际履行。

    55岁的吴某和25岁的李某系母女关系,2011年7月20日为了给原告李某的父亲治病,被告吴某向原告借款9000元,被告及其丈夫为原告出具了欠条。今年6月26日被告的丈夫去世。此后吴某欠女儿的钱一直未还,李某遂起诉要求母亲偿还借款。

    10月12日原告起诉,16日案件转到鲁岗法庭。刘长军庭长熟悉案情后,当天就将双方传到法庭,了解情况,询问案情。被告吴某一来就说,这钱是给原告的父亲看病,作为女儿,原告本来就应该支付父亲的治病费用,不愿意还钱。刘庭长从法律规定讲到民间习俗,说人情、释法律、讲道理。吴某深受感动,对法庭的同志们说:“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我们娘儿俩的矛盾自己还理不清。但是案件到了你们这儿,不是简单的判决了事,却是先想着咋搞好我们母女之间的关系。行了,我愿意还钱,不能因为这些钱影响了母女感情”。在法庭的主持下,母女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吴某在10月18日之前偿还原告李某借款9000元。

    18日上午,母女俩人再次来到了法庭,李某说钱已经给了,从立案到拿到钱前后六天,来法庭就是让法官们知道她们母女已经冰释前嫌,这家务事断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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