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法阳光”下周一将对荆紫关法庭汪新发事迹进行微直播

发布时间:2012-10-15 08:11:19


    为充分发挥微博这一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10月15日(下周一),南阳市中院将组织人员对淅川法院荆紫关法庭审判员汪新发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微直播。

    汪新发,男,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1957年12月出生。1986年3月被选调至淅川县法院荆紫关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他凭借对党的忠诚和法官职业的热爱,在豫鄂陕三省结合部的荆紫关法庭(荆紫关、寺湾、西簧三个乡镇,辖区面积572平方公里,人口12.6万)一干就是27年。二十七年的法官生涯,二十七年的为民之路,他的足迹踏遍了辖区三个乡镇的 91个行政村。他以庭为家,凭着丰富的工作经验,执著地为民情怀,娴熟地办案技巧,始终默默无闻奉献在普通的工作岗位上,践行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因为长期超负荷运转,自1994年至今,在双侧股骨头坏死后,他克服不能长时间走路和站立,更不能弯腰,连做饭、洗衣服这些基本的活也干不了的实际,为了办案,他让50岁的妻子骑着摩托带着他去办案,被当地人形象地称为“摩托车上的法官夫妻”。

    从事法官27年来,汪新发从没向组织上提出过任何要求,除了正常的法官晋级,他把所有的功劳都让给他人,多次回绝组织上的照顾,无怨无悔地当一名大山深处的法官,安于清贫,耐住寂寞,坚持奋斗在这里的山山水水,与父老乡亲紧密联系地一起。接待当事人4000余人次,办理案件30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发还改判,无一投诉和上访。连续多年被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调解能手”、“办案标兵”,被党委政府称为“儒子牛”,群众们点名要找的“发哥”。

    10月15日全天,“豫法阳光走基层进法庭”微博团队将走进淅川县荆关法庭,对汪新发法官一天的工作和生活进行微直播,中院要求各基层法院要提前做好准备,及时进行关注、转发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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