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短信错打货款 不当得利被追回

发布时间:2012-09-21 09:20:25


    王某多年来做农资生意,可谓经验丰富,却未曾想会将货款错打入素无业务往来的他人账户,造成了一万余元损失,幸亏他及时到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依法追回了货款。

2012年春节刚过完的一天,王某带着沮丧的心情来到河南省社旗县法院,诉说了自己的遭遇:因为常年做农资生意,经常会给外地客户打货款,所以笔记本上记了很多客户的银行账号。前几天手机上收到了一条信息,告知户名和账号,于是自己将信息内容也记在笔记本上,过了两天去他银行打货款时将一笔一万余元的货款打至这个陌生账号上,回家核对账目,才发现自己和这个账户素无业务往来,这笔货款打错了。经银行查询对方开户时所留电话,可是怎么也打不通,虽后悔不迭,却一时想不出办法,情急之下,来到法院,希望能够挽回损失。

    听了王某的诉说,看了银行查询单,社旗县法院应王某的申请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并迅速前往被申请人开户行所在地信阳市潢川县冻结了账户,王某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归还错打款项。

    社旗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获得利益,显然构成了不当得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据此社旗法院院作出了判决,要求被告归还所得利益。该判决生效后,王某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2012年9月19日社旗法院将扣划款项交还王某。法官说法:不少人都有收到陌生的账户名加上姓名这样的信息的经历,一般人们能够分辨这是不良短信,有可能是电信诈骗,有关部门也加大了打击力度。但是对于正在从事经营的人来说,经常也用这种方式互相告知账户和账户。往往要通过银行账户进行各种支付,就有可能发生错误的支付。法官提醒在向他人账户支付时候一定要认真核对,支付后及时沟通确认支付;如果不慎误向陌生的账户支付款项后,一定要在及时求助相关部门,避免损失发生。款项一但被转移,将会增加追后的难度,本案中王某因为是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了诉前保全措施而挽回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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