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榜样】马楠:司法为民显担当 发布时间:2024-04-14 10:35:21

马楠,女,1977年4月生,南阳方城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参加工作,24年来一直坚守在审判一线,现任方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她认真踏实,勤勉敬业,用满腔热情与执着热爱守护公平正义。
爱岗敬业,尽职尽责。马楠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工作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树立大局意识,很好配合院内各项工作安排,先后从事民事、执行、刑事、行政审判工作,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工作中注意加强自身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实践中更新,多方面培养自己运用法律解决和处理各种案件的能力,以适用新时期对法官职业的要求,24年司法工作已经把自己锻炼成“全能”法官。工作业绩突出,2021年3月被南阳市中级法院评为全市办案标兵,2022年承办的案件被评为全市法院“十大优秀案件”,2023年12月被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嘉奖”。她以实际行动带领全庭进步,自2021年8月来到行政庭,带领全庭同志,连续三年综合审判质效提升至全市第三,2023年以来行政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逐月提升至76.84%,在全市法院排第2位,在全省基层法院排第16位,进入第一方阵。
司法为民,不忘初心。司法审判就是当事人体验法律、感受公平正义的过程。作为党员法官,马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把为当事人解纷止争、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作为不懈追求的目标。她常与庭内同志们说行政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行政法官要端稳天平,持衡“民与官”的两端,尽可能达到双赢多赢共赢,使案件处理达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她始终坚持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这一价值追求,在处理周某某等原告诉某镇人民政府强制清除地上附属物14个系列案中,作为审判长,她本着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目标,认真梳理多位原告的诉求,多次进行现场勘验并组织当事各方协商,为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障该项目顺利实施,助力当地经济发展,积极协调某镇政府和周某某等人,深刻评估该系列案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并进行综合考量,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法,为双方理性处理纠纷指明方向,一一给出可行建议,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她认为争议要化解在早、在小,她灵活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努力推动行政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预防延伸,2023年12月她通过多方调解,成功将6起行政诉讼案件化解在诉前阶段。她在办案之余还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活动,为加强与政府法治部门及行政执法机关的互动交流,重视邀请行政机关、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案件,营造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形式,将法院审判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让行政机关的执法更加规范,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可亲可用。
廉洁自律,两袖清风。马楠同志把对法律的无比忠诚融入审判工作中,恪尽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正确处理情与法、权与法、钱与法的关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三个规定》要求,用实际行动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以公正廉洁的自身形象坚实维护法官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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