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中见奇的“办案状元”

————记方城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审判员史永均

  发布时间:2011-07-14 08:55:14


 

   在方城县,人们只要提到城关法庭审判员史永均,大伙便会不约而同的夸赞他是一位化解社会矛盾的行家里手,更是一位倾情调解促和谐的“办案状元”。

   今年34岁的史永均,自2001年7月参加工作起即先后在方城法院博望法庭和城关法庭工作,数十年如一日,年结案均在100件左右,他把案结事了真正作为工作的最大追求,并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办案的整个过程。2010年,史永均个人就审结案件105件,其中调撤76件;2011年1月至6月底,史永均已报结70件,其中调、撤58件,判决12件。经他审理的案件无超审限、无上访、无矛盾激化,他先后多次被方城法院评为办案能手和调解能手,2010年被方城法院评为工作标兵,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多亏法官没有及时判决”

“史法官啊,这案件多亏你没有及时下判决,不然可能会引发打闹的后果”,这是案件调解后当事人李旺拉着史永均的手道出的心里话。2010年6月,史永均承办的原告杨才诉被告李旺为健康权纠纷一案,原、被告因酒后话不投机引发双方厮打,经当地派出所处理后,原告杨才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此案开庭前经调解,双方矛盾非常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鉴于双方系一个村的村民,无论哪方输赢,马上下发判决都可能引起双方更大的矛盾,甚至引发流血事件。史永均便通知双方先后到法庭进行调解。经了解得知,被告李旺认为派出所对他的处理有误,要通过非诉手段来解决问题,拒绝赔偿原告的损失。后经劝说,引导被告若认为派出所处理有误可通过行政诉讼的手段来解决。随后被告另行提起了行政诉讼,民事案件中止了审理。通过行政案件的审理双方的矛盾逐渐缓和,双方也慢慢的相互谅解。史永均了解到这种情况后,就和同事一起去原告家作调解工作,经几次的耐心调解,使双方达成谅解,被告补偿了原告的医药费,原告撤回了起诉,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都得到圆满解决。

         “多亏送来救命钱”

  “多亏及时送来救命钱,要不我家就过不成了”,这是当事人马丽流着感激的泪水对史永均道出的肺腑之言。2011年5月,史永均承办的原告王明诉被告马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史永均接到案件后,立即阅卷并将起诉副本及时送达。原告母亲随后到法庭找到史永均诉说案件的情况,当得知原告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至起诉时仍处于昏迷状态,案件也是由其作为法定监护人妻子赵玲提起,原告家庭已花去100000多元的医疗费,现急需用钱治病的情况时,史永均很同情原告的处境,提醒原告的母亲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并告知先予执行所需的相关材料。在原告申请先予执行后,他放下其他不是很急的案件,一边立马制作裁定及时将裁定送达,一边和保险公司沟通,协调由保险公司先予支付原告医疗费100000元,使救命钱有了着落,受害者的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双方当事人都流下激动的泪水

2009年6月,史永均办理的原告王某、刘某诉被告王某某为赠与合同纠纷一案,原、被告双方系父(母)、女关系,原来双方关系很好,二原告将其房产赠与被告所有,后双方因误会而产生了隔阂,二原告为此起诉要求撤销原来的赠与被告房产的合同。这个案件显而易见是家庭内部纠纷,双方并无大的矛盾,且原、被告双方均系回族,处理不好容易加大双方的矛盾。史永均了解案件的情况后,及时向庭长作了汇报,庭长也非常重视,通知原、被告到法庭作调解工作,史永均和庭长李军二人用自身的亲情感受和现身说法来化解双方的积怨,经过耐心的劝解,使双方的心结打开了,原告刘某忍不住激动地流下眼泪,泣不成声地向被告哭诉这几年来内心的委屈和期盼,诉说她是多么地想帮被告照顾孩子,被告王某某听后也流泪倾诉内心的感受,双方都希望对方能谅解。看案件已调解到这个地步,史永均受到双方当事人亲情的感染,强忍着幸福的泪水将原、被告达成的协议记录完,终使原、被告和好如初。

  “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就是老百姓”。史永均用10余年的坚守,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不平凡的人生,用爱和执著写就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不懈追求。他以一名普通法官的公正良知、清正廉明,把维护司法公平与正义融入到自己所办的每一个案件中,坚定的实践着自己的人生价值,让青春在审判事业中闪出比金子还耀眼、美丽的光环。

责任编辑:c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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