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人民法院关于转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8 15:20:40


方城县人民法院关于转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县法院各部门、各人民法庭: 现将《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中法(2021)17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贯彻执行。

方城县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政治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