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法院集中治理重复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将省法院移交案件交办给你们,涉案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办理。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治理重复信访积案,依法解决问题息诉一批,依法帮扶救助化解一批,依法终结程序教育稳控一批,依纪依法查处问效追责一批,最大限度消除涉诉信访不稳定因素,确保党的二十大不发生来自方城法院的信访问题干扰。
二、工作任务。经省法院甄别纳入本次专项治理的信访件共23件(含重复案件3件)。总体进度要求是,5月底前完成化解任务50%以上,7月底前完成70%以上,9月底前完成90%以上。
三、工作措施。
(1)、全面评查,依法纠错。本次集中治理专项行动要在全面评查、找准问题的前提下,按照“一案三查”、“三个必须”要求,力争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信访人息诉罢访。评查工作应在5月底前结束。
(2)、认真核查,慎重复查。核查原评查结论是否正确,评查是否符合“一案三查”、“三个必须”要求。核查工作由原评查部门负责,复查工作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3)、分类施策,多元化解。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实行实行一案一策、一案多策,采取导入程序、释法说理、帮扶救助、信访终结、依法处理等手段,多措并举,开展信访矛盾多元化解工作。
(4)、领导包案,强力攻坚。组建“一案一专班”。各涉案单位要明确牵头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要逐案研究制定稳控化解方案,落实“四定四包”责任制,做到化解一件,满意一件,消耗一件,全力以赴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集中治理重复信访积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郑荣敏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立案庭,下设综合组、评查组、涉执组、督查组。立案庭、审管办、执行局、政治部牵头,负责统筹推进、案件评查、督察督办等工作,各基层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2)、严格审核把关,按照省政法委方案要求,报结案要求呈报结案审批表,要求包案领导、政法委主要领导层层审核签字;化解息诉的要报送结案审批表和结案报告、息诉佐证材料;已经终结的要报送结案报告、终结决定和移交稳控材料。报结材料一律通过涉诉信访管理系统“2022年集中治理重复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呈报,并报送加盖院印的纸质材料。
(3)、搞好统筹结合。要把专项行动与常态化涉诉信访工作结合,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深入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加大初信初访解决力度,及时就地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促进涉诉信访源头治理,根本上预防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
(4)、加强督查通报。本次重复信访积案专项治理工作,省院将建立周通报,月讲评制度。并于6月底前、9月底前分别进行总结。对于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依纪依规对责任人员、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专项治理
扎实有效。
五、任务分解
(1)、薄见昌、郭振全,责任单位:民二庭。
(2)、陈国全,责任单位:民一庭。
(3)、陈天领,责任单位:刑庭。
(4)、董永红,责任单位:独树法庭。
(5)、郭会林,责任单位:博望法庭。
(6)、郭振全,责任单位:民二庭(重复)。
(7)、李长英,责任单位:执行局。
(8)、李雨,责任单位:行政庭。
(9)、栗普,责任单位:拐河法庭。
(10)、刘高太,责任单位:刑庭。
(11)、邱民朝,责任单位:刑庭。
(12)、汪玉明,责任单位:行政庭。
(13)、王留义,责任单位:刑庭。
(14)、王松堂,责任单位:刑庭。
(15)、王英,责任单位:执行局。
(16)、张国华,责任单位:民二庭。
(17)、赵中山,责任单位:执行局。
(18)、周威力,责任单位:民二庭。
(19)、邱民朝,责任单位:刑庭(重复)。
(20)、曹玉申,责任单位:刑庭。
(21)、葛春彩,责任单位:刑庭。
(22)、贾献兰,责任单位:执行局。
(23)、王丽,责任单位:执行局(重复)。
方城县人民法院信访领导小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