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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8)丨方城法院:新监护人怎么样 法院与妇联联合回访

发布时间:2022-04-24 19:07:54





    原监护人资格被撤销,新监护人到底怎么样?为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关爱困难妇女儿童群体,4月24日下午,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妇联对该院审理的一起自《民法典》实施后,该县首例监护人不尽抚养义务被村委会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进行联合入户回访。县妇联主席屈会丽、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梁章松、案件承办人民一庭庭长曹天祥、法官助理李英英一行来到案件当事人蒿某一的家中,对蒿某一及亲属进行判后回访,并为他们送去慰问品及关爱祝福。

    2021年12月20日,方城县人民法院在该县广安街道某村公开巡回审理一起自《民法典》实施后该县首例村委会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案件申请人为某村委会,被申请人为蒿甲、蒿乙、蒿丙的父亲蒿某、伯父蒿某一。被申请人蒿某及其妻外出,长期将其子女留给其哥蒿某一生活,蒿某也未支付过抚养费,失去联系。

    方城县法院审理认为,蒿某不履行抚养义务,不承担抚养费用,不宜再担任蒿甲、蒿乙、蒿丙的监护人。依法当庭宣判判决撤销蒿某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蒿某一为蒿甲、蒿乙、蒿丙的监护人。

    在回访过程中,回访组一行亲切地与涉案当事人围坐在一起进行交谈,拉家常,问实情,详细询问他们的家庭情况及身体状况、在校学习等情况。还走访了解街道和村委会及其他群众等有关人员。县妇联主席屈会丽对在场的两个孩子进行了心理疏导。

    目前,三个孩子蒿甲、蒿乙在方城县某初中就读,蒿丙在方城县某小学就读,学习成绩均名列前茅。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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