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曹天祥法官一行,来到方城县广阳镇四棵树村,在村委会的门前悬挂起国徽,布置简易法庭,就地公开巡回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该村村干部、党员代表及当地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开庭前,曹法官深入两被告居住房对争议的现场进行勘查。考虑到该类纠纷在农村地区具有普遍性和指导示范意义,为了让更多的村民旁听案件审理,用身边的人和事作为生动的教材,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曹法官与该村村委会及原被告沟通后,决定把巡回法庭设在村里,就地审理。
庭审中,法官充分了解原被告双方诉求,结合实际情况,向双方释法明理,并主动将原被告双方分开调解。为准确认定涉案土地情况,休庭后,法官再次来到涉案场地,复量涉案出路及实际占用情况。
但因原被告分歧较大,调解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法庭依法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王某、袁某于判决生效10日内清除原告门前出路上的石块等杂物,不得妨碍原告的通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场积怨已久的邻里纠纷就此画上句号。
庭审完毕后,曹法官作为方城县“百姓宣讲团”成员,开设巡回讲堂,向该村的村组干部、党员代表宣讲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宣传新思想、传播新理论。同时结合本案案情向村民简要宣讲了《民法典》中的物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在场群众要共同营造和谐友好的邻里关系。随后,曹法官及书记员为旁听群众发放了宣传单。
近年来,方城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能动性,主动延伸司法服务,针对赡养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类型案件,采用巡回审理的方式选择在当事人住所地、事发地进行审判,在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同时,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