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方城法院借助当事人亲友参与成功调解一起发回重审案件

发布时间:2021-03-27 10:18:29


    近日,方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曹天祥法官邀请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亲友参与调解,成功调解一起发回重审涉及企业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极大的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柏某、马某与被告河南省某实业有限公司、栗某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9年10月18日诉至本院,请求解除2017年9月1日双方签订的厂房及土地租赁合同,被告退还原告已交房租80万元整及违约金80万元,赔偿原告投入损失1538520元。并申请保全查封了被告的土地。一审判决后,被告提起上诉,案件被发回重审,后被告又提起反诉,要求原告赔偿被告拆除涉案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失,并提出了鉴定申请。双方一度剑拔弩张、互不相让,大有“谁怕谁”、陪对方将诉讼进行到底的决心,不同意调解。

    本着“维护稳定是天职、服务发展是本职”的理念,办案法官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角度,确定了尽快、调解、妥善处理的办案思路。为了促使案件解决,承办法官用了四个月多时间,打了三十几次电话,多次组织现场调解,不厌其烦地从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法律适用等方面给当事人释法说理,并评估出双方的诉讼成本以及可能的诉讼利益,详细予以告知进行劝导。

    承办法官在多次做调解工作时,了解到原被告合作时介绍人杨某系原告马某的亲戚,被告栗某的同学,在方城县某单位任负责人,原被告均找杨某调解过此案。承办法官决定给原被告协商,邀请杨某利用周六休息时间参与调解,协助法官给原被告双方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除2017年9月1日双方签订的厂房及土地租赁合同等,原告也同意解除保全措施。至此,一起复杂的发回重审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L    


关闭窗口

您是第 5855155 位访客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