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法官,我们一辈子也忘不了你啊!”

  发布时间:2011-02-24 10:57:03



 

  2011年2月24日上午,在河南省方城县法院看到令人难忘的一幕,一名农村妇女将一面绣有“人民的好法官,百姓的贴心人”的锦旗送给该院民一庭法官孙宝峰,并禁不住激动得泪流满面的说:“孙法官,我们当初给你送锦旗,你怕我们花钱,可是这半年多过去了,我们一家三代人心想,如果不给你送面锦旗,我们就觉得对不起你,我们一辈子也忘不了你啊!”。

原来,在2009年6月15日,在方城县黄土洼至杨楼公路上,被告周新驾驶一东风牌小型汽车与原告李明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右转时相撞,造成车辆受损,原告李明、李丽、周荣均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方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周新,原告李明均应负该起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原告李丽、周荣无责任,原告李丽在方城县人民医院治疗,支付住院医疗费等共计3205.51元。原告周荣在方城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支付医疗费12841.04元,原告周荣的伤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被告某公司仅向原告支付赔偿费用1300元后,就再无音讯,对原告的伤情不管不问。被告某公司在被告某人民保险公司为被告周新驾驶的车辆投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机动车保险,三原告于2009年7月14日诉至方城县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周新及河南某电子信息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赔偿55184.51元。

作为承办此案法官的孙宝峰,接到该案后,知道被告均在几百里外的郑州市,而作为祖孙三代的原告,只有作为母亲及女儿的李丽从偏远的杨楼乡的一个小山村里来到法院见到孙宝峰,诉说着事故发生的前前后后,说到三原告当前的伤情,李丽禁不住的泪流满面,说被告远在郑州,我们老实巴脚的农民,就连县城都不肯来,到大城市,几个被告是否好找,还很难说。孙宝峰见此情形,一边劝慰,一边了解案情。

    孙宝峰听到当事人对该案的疑惑后,迅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后,和另一位法官一道前往郑州。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孙宝峰还让当事人一路前往,到郑州后,有些事确实如当事人所说,因为人生地不熟,他们在郑州一直找到下午二点半,才把三被告一一找到,原告李丽见法官们如此认真、辛苦,说啥要请法官吃饭,但被孙宝峰婉言谢绝,中午是孙宝峰自掏腰包管的饭。

第一次开庭后,因涉及原告周荣的伤情不稳定,待稳定后需作伤残鉴定,本案中止审理,鉴定结论出来后,孙宝峰立即组织合议庭,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开庭后,又马上组织合议庭进行评议,依法对本案作出判决。

   判决送达后,被告某保险公司当即表示上诉,经孙宝峰与远在郑州的三被告无数次的电话沟通交流,让被告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被告心服口服的表示,愿意按照判决主动赔偿,不再上诉。最终就赔偿数额及赔偿方式达成一致,原告依法收到了应得的赔偿款两万余元,最终使该案未经执行而案结事了,双方皆大欢喜。

    2010年6月份,原告收到赔偿款后,就明确表示向孙宝峰送一面锦旗,被孙宝峰当即拒绝,事隔8个月后, 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cyj    

文章出处:南阳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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