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赵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开始,被告人赵某某、乔某某违法向社会发放贷款,并组织陈某某、乔某某、霍某、王某某、李某某、徐某某等十余人采用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方式要账,实施多起犯罪,为非作歹、影响恶劣,逐步形成以赵某某为首的恶势力集团。该案涉及被告人12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两个罪名。
为保障疫情防控,方城县法院采取了一系列防护措施:押解人员核酸检测、全程录像、保持距离、远程旁听、佩戴口罩等。庭审有序进行了调查、辩论、最后陈述,当庭除被告人赵某某、乔某某、霍某进行辩解外,其他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