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法院:线上倾心调解 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4-27 10:49:35


    “谢谢曹法官,方城法院并没有因为我们是外地企业而不管不顾,而是尽力帮助我们解决问题,为我们小企业着想,多亏了法院的帮助让我们有了喘息之机,能够顺利复工复产。”小企业主汪某在云间互联网庭审结束后对方城法院民一庭法官曹天祥致谢,这是4月22日发生在方城法院办公二区第五审判庭感人的一幕。

    被告汪某开办了一个微型企业福州兴胜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注册地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一直以来与方城县某大型上市公司中南某公司存在良好的合作关系。汪某的公司从中南某公司购买金刚石产品,经2019年6月27日双方对账后,汪某的公司仍欠原告中南某公司货款141137.5元。2020年1月14日,原告诉至本院,请求被告汪某创办的福州兴胜公司归还下欠原告货款141137.5元及利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庭审前,办案法官主动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在电话询问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公司认可欠原告的货款,但由于现在受疫情影响,公司自身的经营发展和资金往来存在较多的困难,一时间无力全部一次性清偿,请求法院协调调解延期付款,给企业争取一定的复工复产时间,以保障被告公司的正常运转。

    考虑到被告所在地住于福建省福州市,路途遥远,方城法院民一庭曹天祥法官决定利用互联网云间庭审系统,实现原被告及法官三方视频连线在线上调解,从保护疫情期间小微企业经营发展和促进复工复产的角度,积极协调,耐心沟通,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同意被告分期支付原告货款,于2020年4月30日前支付80000元,剩余的61137.5元于2020年10月31日前支付完毕,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双方当事人在线上确认笔录并签字。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调解工作都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方城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及时调整工作部署,主动服务,对涉及小微企业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网上办理,同时加大线上调解力度,稳妥高效地推进涉及企业诉讼事项顺利开展,助推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安定有序。

责任编辑:ZP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