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到河南省南阳市征求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意见和建议,省人大代表、方城县袁店回族乡党委书记李龙臣在座谈中,反映应加强基层法院建设,其中方城法院法警成浩长期超负荷工作,不幸在11月26日配合执行案件中去世。张立勇院长深表关切,当即要求南阳中院和方城法院要及时整理成浩事迹材料,予以上报。
成浩,男,中共党员,二级警司。2001年进入方城县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执行员、法警,2010年11月26日凌晨五点在配合执行一起案件时,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终年34岁。
12月2日,方城县委书记梁天平得知成浩因公牺牲的消息后作出批示,要求请县委办、政法委、县法院认真总结成浩同志先进事迹,号召政法系统干警、全县党员干部学习。
12月7日,南阳中院院长庞景玉对成浩因公牺牲作出批示,要求中院相关部门对成浩的事迹挖掘整理,在全市法院开展向英模学习活动。
据悉,成浩在办案途中去世的消息,人民法院报、南阳日报、河南法院网、大河网等相关媒体,分别于11月29日、11月30日已分别作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