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团队团队长杜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在广阳镇某村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由来已久的积怨,终使原告王某当场撤回了起诉。
原告王某与被告康某是一对积怨较深的夫妻。彼此因性格差异较大,在日常生活中因抚养孩子、赡养老人等家庭琐事导致夫妻矛盾日渐尖锐突出,进而引发到法院诉讼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向被告康某送达了诉讼材料,同时了解本案的情况和当事人的意见。原告王某情绪激动,提起家庭就满脸泪。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多次做工作,又通过其远在上海工作的儿子及被告的姐姐的不断劝解,但双方还是互不相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其孩子也即将结婚,结合目前全县大力弘扬的德孝文化,为他们背靠背地讲到家庭是需要双方来建设的,如何为孩子做好榜样,如何让家人幸福快乐,双方在承办法官的引导下,终于意识到了自己以前在家庭生活中的不足。双方从一开始的言语激动、针锋相对,到双方同意坐下一起解决矛盾。这中间当事人也经历了同意、反悔、再同意、再反悔,再同意的多次反复和思想变化过程。
最终,原被告在看到承办法官杜柯连续两天,冒着酷暑驱车80余公里为其化解家庭矛盾,对法官孜孜不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所感动,均表示愿意珍惜对方,并当场撤回了起诉,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临走时,原告王某拉着承办法官说:“杜法官你是好人,以后可能见不着面了,一块照张相吧。”承办法官思量片刻,最终还是接受了当事人的这个特殊邀请。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关系的和谐关系到社会的稳定。2018年以来,方城县法院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弘扬传统文化,建设最美家庭的要求,在上级法院的指导和县委的领导下,把德孝文化充分运用审判工作中,将法律结合德孝文化化解纠纷。并与妇联部门对接,派出包括杜柯在内的4名女法官参加妇联组织的最美家庭建设等专题培训,让审判既体现法律的尺度,又体现司法的温度,不断提升了司法服务保障家事纠纷解决的能力和水平,为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为建设平安方城、和谐方城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