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法院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9-06-06 10:53:21





    为引导社会各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增强群众的环境保护和自我约束意识,6月5日上午,方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贺松玉带领行政庭2名人员在县城繁华的凤瑞路,开展以“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吸引了众多群众驻足现场了解、咨询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此次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20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多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今年6月5日是第48个世界环境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日主题是:“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旨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近年来,方城县法院党组立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司法理念,持续强化与环保部门的工作对接和协调配合,依法严惩各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lxj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