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以来,曹天祥个人审结案件340起,调解率为33.8%,办结的案件无一申诉,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邹某和王某经营的承包地相邻,2016年7月份,邹某在其承包耕地内种植川椒树200余棵。王某认为邹某开荒种地时,已开垦到了王某的地边界,侵占了王某的承包地,要求邹某将所占地还给王某。邹某诉称王某打农药致使邹某的川椒树170余棵死亡,王某在承包地平整时又用钩机将邹某其余的川椒树损毁。
去年4月,两人为此事诉至法院。曹天祥认为,该案按正常诉讼程序,可能需对原告的损失鉴定评估,如果判决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只能解决眼前的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遂决定与村委会、村调解员进行协调合作,避免双方邻里矛盾激化。
最终,在他的指导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相邻的承包地边界重新由村委会主持在原有边界上栽界,原告在边界上安装护网,原告放弃要求被告赔偿2000元财产损失的诉讼请求,提交了撤诉申请。
这起发生在邻里之间的纠纷得以彻底化解,双方重新成为友好邻居,这种案件处理方式,受到了当地村民的一致好评。
去年8月,一对夫妇因家庭矛盾,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态度十分坚决,如果不判离婚就要喝农药自杀。了解此情况后,曹天祥提出为双方调解,但女方拒绝。
开庭当日天气非常炎热,曹天祥发现女方竟然穿着厚厚的毛衣,询问得知其身患疾病,不能吹凉风,他立即关闭空调。庭审开始不久,他和书记员的衣服就已经被汗水浸透,女方及其旁听的家人深受感动,随即请求法庭休庭,同意接受调解。
最终,在曹天祥主持调解下,双方破镜重圆,牵手走出了法庭。
日常工作中,曹天祥经常邀请辖区干部群众旁听赡养等典型案件。为方便群众诉讼,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在广阳镇袁庄村设立“巡回审判点”,并于2018年3月27日正式挂牌成立。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到巡回审判点进行立案受理。设置专门联络员,定期开庭审理,以调解或判决等方式,主动把法庭推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园区企业,让群众不出村社就能解决诉讼问题,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