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法院代院长王付令深入企业走访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0-12-15 15:37:31





 

   根据“万名法官回访千家企业、万名当事人”活动方案,12月1日,河南省方城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付令深入方城县宛北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及企业需要法院帮助解决的实际困难,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意见和建议。

    宛北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全国500家最大建材工业企业之一,年税利在1000多万元。2003年荣获“全国机立窑技术改造示范单位”;2004年获“河南省建材行业质量诚信企业”;2005年获得“河南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连年被县政府授予“纳税大户”荣誉称号。市人大代表、宛北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新岳就公司现状和今后的发展规划向代院长王付令进行了详细介绍。同时,他对法院在企业改制、企业经营、企业发展等方面给予的支持、保障表示非常感谢,对法院近年来司法为民、服务企业发展的各项举措表示赞赏,对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表示十分满意。

   方城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付令表示,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牢固树立“保项目就是保企业,保企业就是保增长”的观念,继续落实“服务企业十项措施”,坚持“四个不随便”,即不随便传唤企业负责人,不随便查封企业账目,不随便扣押企业财产,不随便动用警车进入企业办案,努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当好宣传员。坚持向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组织法官积极深入到企业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支持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增强企业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是当好调解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围绕服务企业发展着手,积极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案件快立、快结、快执,并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及早帮助企业化解纠纷。对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沟通,共商良策,拟定最佳执行方案,避免因措施不当给企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三是当好护航员。根据企业需求,建立立案、审理、执行绿色通道,并加大诉讼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解决企业“难题”,为企业保驾护航,推进企业的优质高效发展。

责任编辑:cyj    

文章出处:南阳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