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中午,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李永增、王任华驱车来到该县赵河镇某村,将35万元赔偿款送到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伤致残的四岁小女孩吴某某家中。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惊喜,吴某某的母亲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原来,吴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经法院判决,肇事者乔某良应赔偿吴某某各项赔损失共计4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因乔某良拒不履行义务,吴某某于2018年7月向方城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李永增多次通知被执行人乔某良尽快履行义务,乔某良一直避而不见,执行干 警多次到乔某良家中搜查也没有见到乔某良本人。一边是小小年纪便因事故造成终生残疾的申请执行人和整天以泪洗面的家人,一边是拒不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暗下决心,一定要加大执行力度、多措并举,坚决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在多次向乔某良家人进行循序善诱教育无果的情况下,执行干警李永增一边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一边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资金流动情况进行查询,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进行了查封。在查询到被执行人从事故发生后到案件执行期间银行交易记录累计达到100余万元的情况后,执行干警再次来到乔某良家中,明确告知其家人要么限期腾空房屋交法院拍卖处置,要么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否则将根据掌握的财产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追究乔某良涉嫌拒执的犯罪行为。第二天,乔某良的家人便主动联系执行干警,称愿意协调履行义务。在征求吴某某家人愿意主动放弃部分标的款进行协调的意见后,最终促成乔某良家人将双方协商一致的35万元现金交到法院。
方城县法院的执行干警考虑到现金数额巨大,家住偏远农村的吴某某家人来往不便的实际情况后,执行干警决定驱车将赔偿款送到吴某某家中。由于事先没有通知吴某某家人,当执行干警将35万元赔偿款递到吴某某母亲手中时,她激动得不能自已、泣不成声。一家人拉着两位执行干警的手一再表示感谢。至此,本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