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省高院部署开展“最后决战”专项活动以来,方城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发扬不怕困难、连续作战的拼搏精神,向基本解决执行难发起了最后冲刺。近日,该院又按省院的统一部署,邀请省人大代表见证执行,让人大代表来到执行工作的第一线,和执行干警一道感受执行工作的艰辛,并借助他们的威信,帮助化解矛盾,促进案件的执行。
11月6日,冷空气突袭,小雨沥沥。中午14时许,全体执行干警集合于办公楼二楼大厅。大家个个精神饱满,整装待发。随着执行局长郭振业的一声令下,在王文玲、郑海鸥两位省人大代表的陪同下,干警们迅速登上警车,开赴执行现场。
干警们首先来到县城西关西湖路一处宅院,该院主人孙某安因交通肇事将申请人邵某撞伤,经法院审理,孙某安应赔偿邵某医疗等费用共计1.77万元,孙某安上诉后被中院维持原判。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次寻找孙某安,但其一直躲避不见,案件一直没有得到执行。见到执行干警,孙某的妻子仍称孙某安不在家,自己不管他的事。两位人大代表向其表明了身份,劝其与丈夫协商,积极履行义务,并向执行干警建议,如其仍不履行义务,可扣押其财产进行拍卖。执行干警离去不久,就接到孙某安的电话,表示妻子已经和其联系,其将积极筹款,两天内就到法院履行义务,请求法院不要去家中扣押财产。
干警们随后又来到东关某豪华商铺处,找到该商铺主人冉某。原来冉某以做生意为由向郭某借款15万元,归还5万元后,余款一直未还。郭某无奈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冉某归还郭某借款本金10万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冉某仍推拖不还。执行人员遂在两位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将其带上警车予以拘留。
然后,执行干警又驱车50余里,来到方城县广阳街一处繁华地段的门面房处。该处房产原是被执行人张某钦的财产,经过评估拍卖,被当地居民张某购得。但由于被执行人与该商铺的经营人乔某签订了三年的租赁合同,还有一年未到期,乔某不愿腾房,张某则强烈要求法院强制腾房。
执行干警将双方叫来了解了情况,原来是被执行人张某钦在商铺被法院拍卖后,仍以与乔某所签租赁协议在先为由要求其支付下年度房租,而张某则以自己是新房东为由要求乔某从自己购得房产之日起支付房租。执行干警从“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和未交的租金应向新房东支付角度分别对张某和乔某进行了说服教育。但在从何时计算租金问题上,双方仍争执不下。两位人大代表从邻里关系、商业合作方面,对二人进行了耐心的劝说,终于使二人达成了从11月1日开始计算租金的协议。双方当场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乔某当场把3万元租金交给了张某,两人都表示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对人大代表和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回到院里后,两位人大代表了解到被带回法院的冉某做有生意,家中有门面房,应当有履行能力,遂主动要求做一下冉某的工作,劝冉某履行义务。在执行指挥中心,两位人大代表与冉某进行了耐心的长谈,希望他积极履行义务,做诚信守法的公民,不要做欠钱不还的老赖。冉某表示可以与申请人协商,争取尽快履行义务。
最后,方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荣敏和执行局长郭振业与两位人大代表进行交谈,两位人大代表对方城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在规范执行、执行创新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希望方城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