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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侵权案 申请执行人笑声甜

  发布时间:2018-09-06 16:44:44



进入执行现场,警戒组迅速拉起了警戒带


整个行动过程,执行局长郭振业一直靠前指挥


警戒线外,执行干警仍在耐心地对被执行人进行明法析理


被执行人亲属不听劝阻,被强制带离现场


伐树工作在有条不紊的地进行


执行现场,人车结合清障忙


铲车和工人共同作业,迅速清理现场障碍物


执行现场清除完毕,路面豁然开朗


人大代表执行笔录上签字见证


执行行动结束,申请执行人面对执行干警发出了开怀的笑声

    9月5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动40余名执行干警,对一起诉争长达3年的排除妨害案件进行强制清除,对4名妨碍执行、冲击执行现场的被执行人亲属实施司法拘留,一起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侵权案件被成功执结。执行行动结束,申请执行人面对执行干警发出了开怀的笑声。

    申请执行人张某山与被执行人刘某才均系方城县二郎庙镇马道村村民,两家宅基地只有一路之隔,张某山家居北,刘某才家居南,刘某才在路北侧张某山宅基地与进村路之间栽种有8棵杨树并堆砌有大量砂石,影响了张某山正常向南通行。二人为此多次通过当地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等机构进行调解,刘某才均以种种理由拒绝清除上述障碍物。后张某山以排除妨害为由诉至方城县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方城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9日作出判决,判令刘某才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停止侵害,并清除其住宅北侧张某山住宅前边栽种的大小8棵杨树及堆放的砂石。刘某才对该判决不服,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2016年11月23日被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7年1月3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山申请方城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强制执行。由于双方对抗情绪激烈,经申请人同意,该案一度被中止执行。后刘某才因不服判决结果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经审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11日驳回了刘某才的再审申请。2018年4月,刘某才又就本案向南阳市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2018年7月5日,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不符合监督条件,作出了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经申请人申请,方城法院决定恢复执行。

    经过几次的反复诉讼、申诉,被执行人刘某才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反而继续对抗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到刘某才家中劝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主动停止侵权,按照判决书确定的范围清除树木和堆放的砂石,但刘某才仍执意不履行义务。在数次劝告无功而返后,方城法院执行局决定对该案实施强制清除。

    为确保行动有序开展,9月4日下午,方城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郭振业专门召集骨干力量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结合案件现场情况,制定出了分工明确的行动预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设置了清除指挥组、警戒组、劝导组、突发事件处置组四个行动小组,并根据分工不同提前设定了各组的工作区域。9月5日上午8点20分,40余名执行干警分乘9辆警车赶赴执行现场。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按照事先分工,迅速地在现场拉起了警戒带,设置了执行区域,对道路进行临时封闭。然后由专业伐树人员将判决确定范围内的8棵杨树清除,并动用挖掘机将堆放的砂石全部清理完毕。期间,被执行人刘某才的儿子和侄子不听执行干警劝阻,强行闯入执行现场试图阻碍执行并对抗执行。经过执行干警反复警告无果,执行局长郭振业果断决定对二人实施拘留。突发事件处置组的执行干警一拥而上,将二人押上警车。在对二人实施拘留过程中,刘某才的弟弟和弟媳又闯入执行现场,对执行干警进行推搡、撕扯,妄图阻止对二人的拘留。见此情景,郭振业局长命令执行干警将其二人一并实施拘留,最终四人均强制带离现场。上午10点50分,树木和砂石清除完毕。执行指挥组干警现场组织人员对执行现场周边道路进行打扫清理,恢复道路通行,执行行动顺利结束。围观群众对执行干警规范有序的执行行为和纪律严明的工作作风,纷纷驻足称赞。

    本次执行活动邀请了县乡人大代表和媒体记者到场全程见证执行,案件申请人张某山目睹了整个行动过程后,对执行结果非常满意,当场出具了结案证明,并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当天下午,经过执行干警的说服教育,被执行人刘某才和冲击执行现场的四名亲属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具结悔过并缴纳了罚款,法院也依法对四人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

责任编辑:l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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