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法院执行局配合鹿邑法院强制腾空四十余套房屋

  发布时间:2018-05-13 11:54:30



精心组织


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


警戒规范


更换锁具

    5月11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抽调10余名执行干警,经过历时近9个小时的努力,配合鹿邑法院强制腾空40余套房屋,使此案在两地法院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圆满成功。

事情是这样的:申请执行人杨某申请执行南阳双德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鹿邑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位于方城县新汽车站对面的房产,对其中的44套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变卖,后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以房抵债。

    案件执行过程中,鹿邑法院先后向当事人和相关协助义务人送达了有关执行裁定,张帖了封条和迁出公告,但被执行人仍拒不执行,个别房屋使用者拒不迁出。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法院权威,鹿邑法院决定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2018年5月11日,鹿邑法院李玉华副院长带领鹿邑法院一行6人来方城县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受到了方城县法院常务副院长吴运广、执行局局长郭振业的热情接待,两位领导当即表态要抽调精兵强将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经过两家法院认真分析研判,达成共识,制定了联合行动方案。成立了五个行动小组,指挥组由鹿邑法院副院长李玉华对这次行动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稳控和警戒组由鹿邑法院李卫星队长担任组长,方城县法院干警配合,负责警戒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执行现场,对不配合执行的房屋使用者进行说服教育,对拒不配合者强制带离,妨碍执行者依法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强制执行组由鹿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刘振任组长,负责对查封的44套房屋逐层逐户清理。监督和后勤组由鹿邑法院执行员蔡玉先任组长,负责协调配合媒体监督、司法公证和后勤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由方城县法院执行局李晓东、娄啼鸣共同指挥,主要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同时,强调行动过程中一且行动听从指挥,两院执行干警、各组之间,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注意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用语文明, 举止规范,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同时要注意执行自身安全,还要防止突发事件。

    行动当天,邀请了方城县电视台对执行过程全程跟踪监督,同时请来了方城县司法公证处的同志对清理物品进行公证。经过历时近9个小时的努力,行动在两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圆满成功。

责任编辑:l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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