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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法院连续三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8-03-20 17:03:30


    3月20日,笔者从方城县人民法院获悉,在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河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通报中,方城县人民法院继续保留河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据悉,该院已连续三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该院把文明创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巩固提高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揽全院工作大局,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树立法院公正形象、弘扬司法文明的“窗口”工程,坚持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争优,以精神文明提升司法文明,以司法文明带动精神文明,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

    在文明创建过程中,该院始终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核心和重要任务,与审判执行工作同动员、同安排、同实施、同考核;通过开展“两学一做”、“人民法官为人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国梦”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真正将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字内容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开展“书香满法苑”读书活动,举办法官论坛,努力打造学习型法院。开设“法官讲堂”,邀请法学专家授课,先后组织干警到北京法官学院、上海复旦大学等专业培训机构和高校,对干警进行党性、法律专业知识培训;邀请全国国学大师王福祈等名家教授到院举办“学国学”主题系列道德讲堂活动,融教于故事、祝福、歌曲中。组织干警分别学习了全国优秀法官邹碧华、詹红荔等先进事迹,积极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知礼守信、勤政廉洁、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成立法院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干警利用乡镇集会、“三八”、“五四”、“八一”等特殊节日,开展送法进军营、进行政执法部门、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检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组织乒乓球友谊赛、篮球、摄影采风等各类文体活动。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到杜凤瑞纪念馆、红二十五军血战独树纪念碑等红色教育基地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活跃法院文化氛围;成立文明传播志愿小组,利用网站博客、论坛、公益广告等媒介,积极传播先进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理念。开展文明餐桌行动,让干警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

    近几年来,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推动下,方城县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杨楼法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南阳市第二届十佳法庭”称号。行政庭被评为全省行政审判先进单位,执行工作获得全省“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先进单位,26个集体和67名干警荣获市级以上表彰。

 

责任编辑:c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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