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法院:为外地农民工追回拖欠三年的工资

  发布时间:2017-12-01 15:24:51



     11月30日上午,家住河南省南召县云阳镇的农民工张某来到方城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从执行员李永增手中接过追要了三年多的工资款4万后,激动得连声称谢。

    事情是这样的,2014年7月份,南召县云阳镇农民张某到方城县四里店乡南河社区建设项目部务工,从事房屋内外墙粉刷工作。工程完结并验收合格后,工程承建方仅向张某支付了部分工钱,下余4万元工资一直拖欠未还。张某无奈向方城县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工程承建方应向张某清偿所欠工资,作为发包方的房地产公司应对该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工程承建方和发包工程的房地产公司均拒不按判决履行义务,张某于是申请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员李永增多次通知,两名被执行人均拒不履行义务。经过汇报,执行干警于近日将发包工程的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拘传至法院,经过反复释法明理,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最终摄于法律的威严主动履行了义务,农民工张某追要三年多的工资终于得到了清偿。

   款项到位后,执行干警及时通知张某才到法院办理了领款手续。

责任编辑:c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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