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法院博望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7-10-26 11:47:45


    10月22日,方城县人民法院博望法庭的法官通过加强案件宣判前的调解工作,成功调解一起矛盾激烈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使双方握手言和,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栗甲和栗乙系方城县博望镇湾街村村民,双方系东西相邻的邻居关系。2006年栗乙拆除旧房屋后按村镇规划做了改建,改建后栗乙原来宅基地东边留有一部分空地,经村委调解为该空地为栗甲和栗乙的双方公用风道,栗甲将其房屋西边超出规划部分腾出来交给村组集体。栗甲一来未改建房屋,也未腾出超出规划部分的空地。栗乙于2006年4月把风道两端用砖垒墙,并在风道中种了8棵小树。栗甲认为栗乙擅自在其家使用的公共风道内栽植树木,挖建粪池,并把风道两边用砖围墙,给栗甲修缮房屋、排水等造成不利,要求村委调解,未能调解成功。

    栗甲于2007年诉至本院,后经审理,判决栗乙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排除对栗甲的妨害,清除树木,打通风道。后栗乙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后栗甲死亡,其子栗丙在争议公共风道内建围墙和粪池,栗乙找村委调解未果,栗乙于2017年9月诉至本院,请求栗丙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拆除在公用风道内违章建筑的围墙和粪池,恢复风道原状。

    在送达应诉材料过程中,主办法官通过走访得知,双方为相邻关系,因风道矛盾尖锐,差点两家发生打架事件。为了防止矛盾激化,法官当即通知双方调解,因栗丙认为原告栗乙多占宅基地,未按村镇规划建房,私自扩建,违章建筑,栗丙家的宅基地未占完,风道应该是栗丙家的,双方调解意见差距大,未能调解成功。法官当即对原被告争议风道进行了勘验,经现场勘验,栗丙、栗乙家中间有一风道,宽约2.3米,风道北端栗丙建有一围墙,栗丙房屋西南角有一厕所,化粪池位于风道内。

    开庭当日,双方均到庭参加了诉讼,因双方各执己见,法庭审理中未能调解成功。考虑双方为邻居的特殊关系,庭审后,主办法官做好了两手准备,一边拟制判决文书,一边继续做双方调解工作。主办法官没有放弃调解,决定到原被告所在地巡回宣判。

    在宣判前,法官先来到被告栗丙家,向其讲清楚利害关系并做好法律解释工作,让被告栗丙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并用其父亲栗甲原来起诉的案例释法,并告知其判决后的法律后果。最终被告栗丙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愿意拆除所建的围墙及化粪池,向栗乙道歉。主办法官又来到原告栗乙家,栗乙认为此前自己为被告,这次打官司为争口气,看到栗丙愿意拆除围墙和化粪池,向自己道了歉,考虑到化粪池对自己的生产、生活无明显妨碍,同意让栗丙的化粪池继续留在公共风道内。当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栗丙于调解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拆除所建的围墙,双方公用风道内原被告均不得占用,原告栗乙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握手言和,一起极易引发矛盾激化的案件经过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成功化解。

    据统计,今年以来,博望法庭通过做好案件宣判前的调解工作,促成当事人自愿和解和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达32件。该庭干警不厌其烦,注重调解,用和谐的方式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维护了辖区的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l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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