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我院执行工作力度,有效完成无执行积案法院创建工作和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工作的目标任务,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导检查、重大案件的执行指导,重大行动前的社情、舆情研判,上级法院对无执行积案法院和第三方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验收前的督促、准备和自查工作,对新情况、新问题和应对措施的研究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乔国和
副组长:吴运广
成 员:王合欣、胡黎明、崔东升、王勇、张广春、黄书军、陈广普、贺松玉、郭振业、孙国举、邓聚洲
成员单位为办公室、政治处、司法行政科、立案庭、法警局、刑庭,成员单位按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体系》分解的任务各司其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执行局,执行局长郭振业兼任办公室主任,执行局副局长付邦建、顾东升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为白杰、许冬梅、赵张樱子,许冬梅任信息联络员。办公室负责落实完成领导交办事项,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以及收集、报送、反馈相关情况。
方城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