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风暴显威力 主动让司法所长转交罚金

  发布时间:2017-04-21 13:20:50


    4月19日上午,河南省方城县司法局广阳镇司法所所长乔丽来到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向执行干警转交了社区服刑人员卢某君缴纳的5000元罚金,一起刑事罚金刑执行案件成功结案。

    方城县广阳镇某村村民卢某军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于2017年1月11日被方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决生效后,卢某军在广阳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但并未主动缴纳罚金。2017年3月1日,方城县人民法院就卢某军的刑事罚金部分移送立案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姬重起了解到上述情况后,立即与该所负责人乔丽取得联系,希望通过司法所做工作让卢某军及时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卢某军一开始不愿积极主动配合法院执行,一再推脱不愿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在多次通知卢某军仍不履行义务后,向卢某军讲明了当前的执行形势,告诫其要及时缴纳罚金,如仍不按照法律文书规定时间履行义务,除将对其进行拘留罚款等惩戒措施外,还将向社区矫正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撤销其缓刑判决。并再次通过乔所长在对卢某军做思想工作,并通过社区矫正渠道向其宣讲执行工作的相关法律规定,讲明利害关系。

     卢某军见执行形势如此严重,法院执行局的打击“老赖”的决心如此坚决,并摄于近期方城县法院开展的雷厉风行的执行风暴活动,不得不放弃了推脱履行、迟延履行的错误想法,主动到广阳镇司法所履行了义务,并通过乔所长向法院转交了全部罚金。

    据悉,近年来,方城县法院加大了对刑事罚金刑案件的执行力度,对刑事罚金案件逐案排查、因案施策、多管齐下,通过网络查控、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拘留、罚款、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追究拒执犯罪责任并加大宣传力度等方式,不断拓展对刑事罚金刑案件当事人的惩戒广度和深度,营造出了打击拒不执行刑事罚金刑案件“老赖”的强大舆论氛围,形成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c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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