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法院:村中审理伤害案 当地干群齐夸赞

  发布时间:2017-03-01 15:59:10



巡回审判现场


开庭前,合议庭成员、公诉人一同在勘验现场


布置庭审现场


合议庭由两名审判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


巡回审判现场围满了旁听干群


公诉人对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答辩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代理人在举证


被告人的代理人在充分发表意见


庭审程序结束后,案件承办人郭庆华在“以案说法”

    2月28日下午,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庭法官来到该县杨集乡大河口村,利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审理被告人陈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通过让周边干群旁听庭审,用“以案说法”的形式为村民进行普法。把法庭开到村头,对当地村民来讲是件新鲜事,先后有百余名干群前来旁听庭审,大家普遍认为巡回法庭到村里审案,的确是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2月28日下午14时,方城县法院刑事庭的法官来到距法院20多公里的杨集乡大河口村,在庭长刘锋的带领下,为了便于查明案件,首先来到当事人所在的村子,在当地村干部等人员的带领下,合议庭成员到发案现场进行了勘验。随后,来到村委大院就忙着布置简易巡回法庭。十几分钟的时间,就把一个简单的法庭布置妥当。合议庭由两名审判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当地电视台全程跟随采访。

    据公诉机关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10月31日15时许,被告人陈某见被害人陈某某建房,其将靠在墙上供建筑工人上下楼房用的梯子推倒后并进行谩骂,陈某某质问缘由,二人言语不合引起厮打,陈某将陈某某鼻子等部位致伤。经鉴定,陈某某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审理,休庭时已至下午18时许。合议庭成员考虑到被告人和被害人是邻居关系,为了更好的化解矛盾,法庭将择时对双方进行民事部分的调解,以期尽力达到案结事了。此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承办此案的审判员郭庆华,为在场旁听的干群进行了简短而精彩的普法教育。在场的不少旁听群众对法院认真的办案态度和这种巡回审案的做法一致叫好。

责任编辑:c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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