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法院实施重点、难点工作集体“会诊”制度

  发布时间:2010-08-04 15:56:09


 

7月31日,在院党组书记王付令的主持下,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各位副院长集中听取了立案庭、政治处、行管科等单位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急需解决的困难,并就立案窗口建设、陪审员工作等事项作出明确决定。这是方城法院对于急难险重工作,实施快速办理机制的开端。

  针对前一时期方城法院相关工作运作机制不畅、职能部门间遇事推诿、工作效率低下,以及相关工作审批周期长、决策慢等状况,院党组书记王付令提出建立急难险重工作集体“会诊”制度,从而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该制度要求:一是科学界定“会诊”范围。明确划定党组议事规则范围之外和审委会研究案件范围之外事项,但是属于重大且急需办理的行政事务或审判事项,由相关部门报办公室汇总,启动“会诊”机制。而对于“会诊”中认为需要提交党组集体研究的,或需要提交审委会研究的,则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提交审委会案件准入制度,提交党组和审委会集体研究;二是科学界定“会诊”参加人员。按照科学、民主的原则,以精简程序和提高会议效率为目标,参加“会诊”的领导以院长、副院长为主,负责相关工作的党组成员或与“会诊”事项有关联的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部门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汇报人员以部门负责人为主,其他具体承办人也可列席,确保各项决策不隔凳子、不拐弯子、不跑调子;三是科学界定“会诊”时间。针对党组会议、审委会会议都有严格启动程序和议事程序,且都在工作时间之内。集体会诊时间原则上不占用工作时间,规定为每周六上午为集体“会诊”时间,对于时间紧迫的案件、行政事件或突发事件,则立即启动会诊机制;四是科学界定“会诊”程序。要求各部门提交“会诊”事项以向办公室登记为原则,紧急事项可立即向院长或院长委托的召集人汇报,立即启动会诊程序,确保“不拖延、不迟误”。对于各部门提交事务,要求汇报人提前归纳要点,以事情说清为原则,一般不超过10分钟。参加“会诊”领导围绕汇报急难事项,科学决断、果断表态、敢于担责,确保“会诊”事项,件件有明确答复意见,件件有落实责任人,件件有办理日期,件件有保障落实的惩处措施。

责任编辑:cyj    

文章出处:南阳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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