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建引领 力促法治建设

中共方城县委书记褚清黎

发布时间:2016-06-01 16:39:59



    站在“十三五”新征程的起点上,谋小康之业、扬改革之帆、行法治之道、筑执政之基,将是一场艰苦的奋斗,也是一次豪迈的进军。赢得“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必须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发挥其引领、调节、规制、保障作用。在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有效发挥司法机关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功能的不断探索中,一个只有4名工作人员、平均年龄35岁,却肩扛2个乡镇82个行政村15万群众服务重任的基层法院派出法庭——方城县法院杨楼法庭,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做到公正司法、群众至上,五年审结案件15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信访,屡获省、市、县表彰,今年2月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为落实县委提出的县域发展从党建破题、党建引领县域法治思路的生动实践。

    一、积极探索“基层党建+”,创新法治建设载体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我们党领导经济工作、社会发展的观念、体制、方式方法也要与时俱进。方城创新思路,提出了县域发展从党建破题,积极探索“基层党建+”促社会治理,社会治理完善实现全面小康。“基层党建+”将基层党建与经济发展、生态建设、民生事业、社会治理、文化建设、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等各项中心工作有机结合、深度融合,形成以党建为引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开放型”多元化党建服务体系,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打造基层党建“升级版”,以加强党建促改革、促发展、促和谐。我县通过积极探索“基层党建+”促进社会治理,持续开展“五比五看”活动,围绕“想一想、看一看、比一比、问一问”宣传群众、教化群众,持续开展普法教育,引导群众充分掌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崇尚法治权威、坚持依法办事,形成了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正确导向,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正党风、带政风,促民风、优社风,使司法环境不断优化,法治方城建设成效突出。杨楼法庭之所以近几年各项工作搞得那么好,取得了诸多来之不易的荣誉,首要根源是重视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引领,积极落实县委“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工作思路,作为推进司法工作、加快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抓好党建促审判,彰显了党的先进性,谱写出一首党群连心的为民曲,方能成为方城政法战线上一张耀眼的名片。

    二、加强基层党建,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方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持续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把党的战斗力量延伸到审判工作最前沿,有效维护好群众的最根本利益,直接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带领和推动司法干警履行神圣职责的强大力量,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县委把党的领导作为社会稳定的最大压舱石,把政法机关作为党和人民必须掌握的“刀把子”,着力加强全县政法工作、建强政法干警队伍。2014年5月,我亲自为全县政法干警上党课,引导大家善学、善思、善悟、善说、善做、善成,做到对上忠诚负责、对己履职尽责、对下严督明责,适应我们党对新常态下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杨楼法庭也始终重视党建工作,坚持把基层队伍培优建强,确保干起工作充满力量。庭长邓聚洲牢记支部书记职责,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打铁还需自身硬,坚持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坚持每月开一次支部民主生活会,半年举行一次党员评议及交心谈心活动,不断提高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保持司法正确的政治方向,防止思想和行动跑偏走调。强化廉政监督,在支部内设廉政监督员,不定期地邀请辖区乡镇的纪委书记、人大主席为廉政监督员,向社会公开廉政监督员的联系方式,自觉接受监督。将党性锻炼融入日常审判工作,创建“四个对接+六家联动”党建模式,对辖区群众实行零距离服务,提高了党员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促进了司法公信,真正实现了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目标。正因为基层党建工作定位准、内容实、特色强、成绩突出,工作队伍坚强有力,堡垒作用有效发挥,杨楼法庭才被省高院评为优秀党建案例并推荐给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三、践行群众路线,激发法治建设活力

    法治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司法为民,方城始终把是否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衡量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不管形势怎么变、条件怎么变、环境怎么变,坚守党的根本宗旨,树牢群众观,满怀群众感情,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化“一村四警”,坚持一村四警、四警一组、一组四村、一警为主,警力驻村全覆盖,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畅通交流,做到“以话暖人、以情感人、以规范制度约束人、以利益导向调动人、以模范行为带动人、以德行情操折服人”,努力定分止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老百姓家门口,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杨楼法庭秉持“把法庭当作群众的家、把群众当家人,把群众事当家事”的工作理念,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恰恰也是践行群众路线,依靠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最好诠释。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杨楼法庭这种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理念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该法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家事案件审判的新路径,2012年4月份以“和”为理念创设“家事法庭”,完善诉前调解制度,坚持用“三心”服务辖区群众,主动涉入南水北调及燕山水库工程拆迁,引导群众知法信法学法用法,以实际成效回应了群众关切,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服务,做到了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问题不上交”,使法治力量深入人心,从而激发了法治社会建设的活力,也加快了法治社会建设进程。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16年5月31日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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