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法庭:清明节里的调解

  发布时间:2016-04-05 17:15:20


                              

    “没想到法官能在清明节假期帮我们调解纠纷,‘假日法庭’就是好!”4月3日,皮某在签完调解书后兴奋地称赞道。这是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博望法庭利用清明节假期成功调处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皮某和被告岳某于2005农历9月24日举行结婚仪式后开始共同生活,2006年7月29日生育长子皮甲,长女皮乙,原被告于2006年10月10日补办结婚登记。2008年5月27日生育次子皮丙。原被告婚后无共同债权债务。原告皮某外出到深圳打工多年后,双方关系冷淡,2014年原告曾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经亲人劝解后撤诉。

     因双方矛盾大,因协商不成、最终导致夫妻矛盾日益加剧,关系难以调和。前不久,皮某某听老乡说老家方城法院博望法庭开设有假日法庭,对外地打工者打官司很方便,于是与博望法庭联系后清明节放假三天回来处理离婚案件。博望法庭于节前提前联系沟通,经询问被告同意在假日开庭,被告自愿放弃答辩、举证期限,法庭便告知被告4月3日上午9时到法庭开庭,被告欣然答应。

     原、被告双方依约来到假日法庭,经过庭前调解,由于原、被告对于离婚均无异议,仅对小孩抚养及原告曾借被告父母3000元存在分歧存在分歧。见此情形,承办法官积极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循循善诱、情理交融,最终双方一致同意长子、长女由原告抚养,次子由被告抚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原告皮某借被告父母的3000元由原告于2016年4月10日前支付给被告被告岳某,该案成功调解。

     原、被告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捺印时,都为法官放弃节假日休息加班审理案件的行为深深感动。经过博望法庭贾建锋法官和书记员邓富国1个多小时的劝解工作,双方同意和气分手,并达成了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cyj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