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笔者从省法院获悉,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杨楼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也是该庭去年先后被南阳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南阳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评为南阳市第二届十佳法庭、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后又一次获得殊荣。
据悉,为褒奖先进、激励队伍,最高法日前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的决定,河南省法院10个集体、15名个人位列其中。全国法院“双先”评选表彰活动是全国法院系统综合性表彰活动之一,每两年开展一次。
据了解,方城县法院杨楼人民法庭本着把群众当家人,把群众的事当“家事”,立足基层搞服务,服务基层促发展,用足用活便民措施,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一致赞扬。近五年来,该庭共审结案件1500余件,无错案,无信访,连续五年取得全县人民法庭绩效考评第一的好成绩,荣立集体二等功两次,集体三等功四次。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人民法庭、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青年文明号、全市优秀人民法庭、南阳市第一届“十佳法庭”、“南阳市十佳勤政廉政政法单位”,被南阳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 、南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