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法院多举措保障法官人身安全

  发布时间:2010-06-21 16:06:36


  为有效防止法官被伤害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河南省方城县法院针对近年来发生的法官被伤害事件,6月初以来,该院通过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切实构建安全防范机制,保障法官人身安全。

  高度重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宛中法[201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方城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安全防范和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的通知》,对机关安全防范和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由法警局、司法行政科组织召开包括门卫在内的机关安保工作专题会议,结合湖南永州市零陵区法院发生的枪击事件,就如何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进行讨论,并再次重申机关安保工作的重要性,部署安保工作具体事项。

加强安全保卫措施。进一步落实法警巡逻、巡查、值庭制度,定时对审判区和办公区巡逻和检查,保持高度警惕,仔细观察当事人及其亲属、旁听人员的言行举止,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处置;进一步完善处置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置措施,组织法警开展警技强化训练和应急演练,时刻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对进入办公区、审判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审查,认真履行登记、检查职责,严把入口关。

  排查矛盾,化解隐患。集中时间对所有案件进行矛盾排查,对涉及人数众多、对立情绪激烈或有过激言行的案件,要做好登记备案,并结合信访风险评估,把矛盾排查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同时,切实做好庭审安全预案,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切实稳定好当事人及旁听人员的情绪。

规范司法礼仪,树立司法为民新形象。要求全体干警严格遵守《河南省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加强自身修养,切实履行好职责,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杜绝因工作态度、工作方式或工作能力等原因诱发突发事件,通过规范庭审,谨言慎行,公正执法,树立司法为民新形象。

  加强判后答疑和回访工作。每判决一案,结合审判实际,全面阐明裁判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用当事人听得懂的语言,帮助其正确理解裁判,并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倾听他们对判决的看法,及时了解民意并有效沟通释法,帮助他们解决判决后遇到的问题,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河南省方城县法院 王勇 黄书军 程远景邮编:473200 电话: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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