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首起异地审理的行政诉讼“民告官”案件在方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6月10日下午15时,南阳市首起异地审理的行政诉讼“民告官”案件在方城县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本案是原告南召县板山坪镇钟店村西上组诉被告南召县人民政府、第三人南召县板山坪镇钟店村东下组为土地行政管理一案。自今年5月份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南阳市中级法院全面推行了“民告官”异地管辖,要求凡属于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除依法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以外,由被告所在地之外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以同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之外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环境保护行政案件。这三类案件实行异地管辖。方城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推动行政审判管辖区域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促进行政案件依法公正审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更将预示着异地审理“民告官”案件在南阳市两级法院全面铺开。
由于是全市首起行政案件异地审理,方城法院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8家省、市、县新闻媒体参加了旁听庭审。
被告南召县人民政府等和第三人及委托代理人均出庭应诉,并当庭进行了答辩。目前,该案庭审已经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